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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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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3 15: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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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武都区人民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武都区人民法院现有部门15个,分别为: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安化人民法庭、两水人民法庭、三河人民法庭、佛崖人民法庭、洛塘人民法庭、坪垭人民法庭、磨坝人民法庭。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2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预算收入2572.4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137.05万元,增长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5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3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2572.4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137.05万元,增长5.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标准较上年有所提高。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2227.1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6.6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58.7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0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997.0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97.62万元,增长10.9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与上年相比,加大了人员经费的保障。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55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全省法院业务费和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较2021年有所增加。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全省法院业务费。

2.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法庭运维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2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4.09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6.机关运行经费314.07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8.53万元,增长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费较2021年有所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部门预算公开表10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非税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7.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21.4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459.72平方米,价值237.8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3辆,价值301.2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867.37万元。2022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93.38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空调、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2年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计划选取“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为重点项目,公开项目信息。项目实施主体为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实施周期为2022年全年。全省法院业务费主要用于补充本院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劳务费等,计划每季度支付41.5万元,年度预算共安排了166万元。预期通过2022年度业务费的投入,更好地维护本院办案环境、提高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办案费用的保证、达到公众认同、当事人满意的效果,确保本年度受理案件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2022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部门预算公开表11为空表。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1年我单位将“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法庭运维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并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对符合规定,并需要经费支持的项目资金额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预期达到的效果是保障好案件办理过程中案件调查、取证审查、开庭、裁决等事项,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2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涉及财政支出55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单位支出预算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特此说明。

附件:1.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

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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