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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人民法院公布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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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12 1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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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人民法院公布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为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庄严承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维护法律尊严,构建诚信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规定,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决定,对第二批未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布曝光。

1.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自然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限制高消费,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以上座位;禁止在星级以上酒店、餐馆、娱乐场所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禁止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禁止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禁止旅游、度假;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 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自然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的失信行为,作为不良记录推送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工商信用系统以及发改、财政、税务、国土、房产、海关等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和办理信用卡,限制其开办新公司和投资入股,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限制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

3. 对违反禁令高消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下、对个人10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和全国人大关于追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立法解释的规定,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公众在与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交往中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并对被曝光的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举报。

武都区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939-8239128

责任编辑:lnwdfy | 作者: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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