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兼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的或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退伍军人优先);
3、年龄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次招聘岗位仅限男性。
三、不得聘用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户口本、身份证、近期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武都区人民法院聘用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5日——2016年5月11日。
3、报名地点:武都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4、咨询电话:13993981216(张丽萍)
18294711244(王博)
0939—5913512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初审确定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正式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聘用司法辅助人员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不包括其他补贴),工资每年递增。10年内工龄每增加1年,月工资增加50元,10年以上工龄每增加1年,月工资增加80元。
八、声明
本次聘用人员为本院自行招聘的临时人员,一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